物业服务

做法律明白人 引领市场新标准

时间:2017-09-20    来源:康居之家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

9月19日,自治区房协、乌市物协组织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宣贯班,华源物业办公室吴雪铃、运营部王磊、阜康分公司武依三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于2017年5月27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宣贯班特邀请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江和平对新实行《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将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与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不同之处进行比较解释,之后通过对物业区域范围划分、配套设施责任范围、前期物业的确定方式、业主大会相关条款等方面进行了专业的解说。宣贯班下午邀请乌鲁木齐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强对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经验进行分享,马主任对乌市物业诚信档案管理背景、目前建设情况、管理情况等进行了陈述,最后马主任对企业备案、项目备案等工作进行了要求。

培训中江老师说到,最新施行的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是更适用于新疆市场的法规,希望行业部门、服务企业能够认真贯彻,更好的规范行业市场。通过学习,更进一步了解了物业公司、业主、政府部门的权责,让我们更加清楚行业法规细节,为提高服务品质,提升企业形象、持续引领行业标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